(五)深入学习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学习宣传监狱、劳教、戒毒、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深入学习宣传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学习宣传促进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与推动闽台经贸合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学习总结推广厦门、泉州、漳州等台商投资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涉台法制宣传的成功经验,加强与台商协会、台企、台胞的沟通交流,不断丰富对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学习宣传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建设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和两岸同胞共同生活的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七)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诚信执业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入开展监狱劳教(戒毒)系统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进一步促进监狱、劳教和戒毒场所的依法管理、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从实际出发确定重点治理的主要问题,选准突破口,把握结合点,改善执法环境,提高依法治理的社会效果。提高法律服务机构依法管理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三、对象和要求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