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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大力引进境内外资本来豫建设合资或独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3-5所规模较大的中外合资、独资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实际门诊、住院服务量达到全省医疗服务总量的15%左右。各地在制定和调整本地区域卫生规划时,要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适度降低公立医院比重,优先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较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参与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拓宽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空间。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老年护理、康复宁养和临终关怀医院。大力改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建立公平的土地、价格、税收、人事、医保定点、学术交流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引导和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七、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加强医学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一)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坚持引进和定向培养相结合,免费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000名研究生,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培养1万名本科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万名专科生,将全省10万多名注册乡村医生全部免费轮训一遍。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本科学历以上卫生技术人员达到35%以上,乡镇卫生院大专学历以上卫生技术人员达到35%以上。

  实施县(市)医院骨干医师培养“515行动计划”。选拔县(市)医院青年医师到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基地进修培训,为100所县(市)医院培养5000名骨干医师。实施县(市)妇幼保健机构骨干医师培养“512行动计划”。选拔县(市)妇幼保健机构骨干医师到省级培训基地进修培训,为109所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培养2000名骨干医师。实施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选拔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到市、县级医疗机构进修培训,为全省2000所乡镇卫生院培养20000名内、外、妇、儿等科专业实用人才。

  加强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逐步形成“5+3”全科医生培养模式。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等方式,完成在职在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任务,全省全科医生达到1万人,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

  (二)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等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经常性培训和学历教育,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完成2500名市、县两级疾病控制机构人员的培训任务,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55%以上,县级达到35%以上;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60%以上,县级达到30%以上;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50%以上,县级达到35%以上;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三)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推动高水平科学研究和研究型医院建设。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与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在我省优先发展学科和科技前沿领域,重点支持15-20个卫生科技创新团队,培养或引进5-10名“两院”院士或院士级后备人才、15-20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特聘学科带头人,培养80名左右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卫生科技领军人才、300名医学杰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500名医学骨干和领军人才。

  (四)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以国家和省卫生科技重大专项等为依托,整合和优化配置我省卫生科技资源,构建我省新型卫生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省部共建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和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在林州市建设国家食管癌防治研究中心。争取获得80项左右省部共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并在食管癌综合防治、艾滋病现场示范、新生儿脑损伤防治等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各50个左右,重点实验室10个左右,整体医学科研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位于中西部前列。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一批临床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并推广一批符合我省实际的适宜技术。

  八、以加快建设综合卫生信息平台为载体,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

  (一)强力推进综合卫生信息网络建设

  按照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3521工程”的总体框架,以现有卫生信息网络为基础,以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建设省、市、县三级综合卫生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卫生综合管理等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展医院信息系统功能,三级医院全面推行电子病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逐步建成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二)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以综合卫生信息平台为依托,充分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建设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按照国家颁布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逐步建设完善我省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以健康信息网为支撑,建设电子化的居民个人健康门户网站,在全省普及城乡居民健康卡,方便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和就医,逐步形成连续、动态、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模式。通过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信息交换共享,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协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医疗,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九、以继承创新为重点,实现向中医药强省跨越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

  继续改善省级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其在医、教、研等方面的龙头地位。推动各省辖市建好1所市级公立中医院。加强中医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每个县(市)建好1所县中医院,全省重点建设100所县级中医院。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卫生室中医药工作,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特色突出、服务功能完善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二)加强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治研究

  围绕骨伤、儿科、肛肠等重点病种防治,重点建设6个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做大做强我省特色中医品牌,建设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重点专科。加强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争取将洛阳正骨医院建设成为国家中医骨科临床研究基地。加强艾滋病和慢阻肺等重大疑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攻关,实现防治方案的优化和推广。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完善学历教育、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并举的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实施“四类人才”培养计划。培养50名高层次省级学术带头人,500名继承型、西学中、外向型、管理型等人才,3000-5000名县、乡中医临床技术骨干。

  (四)引导中医药产业发展

  引导推动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与合理利用。做好中药资源调查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使用和开发中药制剂。支持中药新药研发与重大疾病防治结合,力争在艾滋病、呼吸系统疾病、病毒性肝炎、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中药研究方面有新突破。建立健全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中药饮片配送服务体系。引导推动中医药相关健康产业发展。

  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卫生系统法制建设、文化建设

  (一)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根据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形势,逐步建立健全与我省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地方卫生法规体系。起草《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河南省区域卫生规划条例》草案,修订《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河南省中医条例》、《河南省无偿献血条例》、《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卫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卫生标准体系。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不断提高卫生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卫生系统行风政风建设

  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和先进模范人物的高尚品德,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法制和纪律宣传教育。将医德医风评价纳入医务人员职业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医务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加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树立医德医风先进典型。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行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卫生系统文化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文化建设,以卫生文化引领卫生事业发展,真正把以人为本的宗旨理念落到实处,提升服务品位,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卫生文化内涵建设。大力倡导医学人文精神,牢固树立新时期和谐发展的卫生工作核心理念,增强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激发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服务人民健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 保障政策与措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卫生事业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各级政府要建立卫生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共同做好卫生工作。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明确政府责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低居民个人医疗卫生费用。保障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的管理监督。加大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全省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建立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政策,坚持以投入换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形成新的运行机制。转变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健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收费标准,改革医药费用支付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推行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建立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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