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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阳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全面做好贵阳市公安局机关2012年精神文明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中共贵阳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全面做好贵阳市公安局机关2012年精神文明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筑公机党通〔2012〕1号)


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

  2011年,市局机关精神文明信息工作在各级领导和党组织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根据市局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为全面做好贵阳市2012年精神文明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确保市局机关精神文明信息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按照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2012年精神文明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筑文明办〔2011〕63号)要求,现将市局机关精神文明信息报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队伍建设,真正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不断增强信息工作的责任感,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中心工作,围绕社会的重点难点,认真思考、认真撰写,特别是要按照省文明网已开设的“满意在贵州”、创建文明城市、“整脏治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道德模范、志愿者服务工作、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板块作为收集和报送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三、从2012年1月份起,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在报送精神文明信息时,要按我委指定的《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模版(附件2)通过办公自动化报送至市局机关党委收文人和办公室周悟维(联系电话:6797140),做到及时、高效、准确。同时可随时登陆中央文明网(http://archive.wenming.cn/gzyd/guizhou.htm)、贵州文明网(http://gz.wenming.cn/)查看上稿情况,并学习借鉴其它地区和单位的信息报送经验,找准报送信息方向。

  交警支队作为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依旧按照原来的报送方式直接报送。

  市局机关党委每季度将对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报送用稿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共贵阳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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