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严把新建,狠抓改建,保证无障碍设施不断完善、质量提升、系统衔接、使用方便;积极试点,逐步推动,在重要公共服务场所和重要信息发布平台逐步实现信息交流无障碍,让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者、交流不便者在家中享受平安、便利、幸福;在社区享受阳光、绿地、空气;在社会活动中享受就业、医疗、休闲、文化、健身、体育等人类文明成果。在“十二五”时期末,无障碍环境建设达到国际化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者、交流不便者自主、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
具体目标:一是建立、健全具有北京特色的无障碍标准体系;二是新建项目全部按照无障碍标准规划建设;三是继续推进既有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园林绿地、城市广场和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四是重点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实现信息无障碍;五是建立起有机制、有途径、有检查、有监督、反应迅速、落实具体、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具有北京特色的无障碍标准体系。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无障碍建设需求,积极组织编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信息无障碍标准、服务无障碍标准和无障碍产品标准,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技术依据。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妥善处理好相关通用标准与专项标准的对接;二是整合、完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导则》及相关十项细则;三是积极组织编制与标准配套的设计指南及相关图集,以直观、具体地指导无障碍设计与施工。当前,要迅速开展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服务的综合性服务设施无障碍设计标准、文物古迹无障碍改造标准、信息无障碍标准以及社区无障碍改造导则的编制工作。
(二)新建项目要按照无障碍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与验收。
各类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工程建设无障碍标准的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规划设计中要坚持无障碍通用设计理念,以人为本,在项目总体设计、景观设计和室内设计中,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无障碍设施,提高其系统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监管,严把验收关,确保无障碍设施按照标准配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