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委、市残联关于“十二五”期间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规划委、市残联制定的《北京市“十二五”期间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北京市“十二五”期间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意见
(市规划委、市残联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为全面推进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依据《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现对本市“十二五”期间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对无障碍建设提出新要求
无障碍设施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交流不便者自主、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和自主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城市文明的直接体现。“十一五”期间,本市无障碍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和支持无障碍建设的氛围、无障碍设施系统化建设、地方无障碍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认真研究和加大工作力度。“十二五”期间,本市无障碍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机遇主要体现在:当前,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处在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打造“五个之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进程中,无障碍建设作为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条件获得长足的发展,达到新的历史水平。挑战主要体现在:第一,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无障碍建设正在从设施建设向环境建设转变,在此过程中,需要不断研究新情况,创新理念,寻找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第二,随着公众对城市无障碍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需要进一步推进无障碍建设从局部向全局、由个体向整体拓展,真正做到系统化、规范化、人性化、科学化;第三,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顺应公众对无障碍设施数量、覆盖范围和普及程度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好困扰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