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强化城市生活垃圾过程控制
(四)促进源头减量。各城市政府和发改、商务、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对产品包装进行规范,引导企业在包装设计和生产环节中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弃物产生,方便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生产企业不生产过度包装商品,流通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提倡同一材质包装,鼓励产品生产厂家回收自己产品的包装。在佳木斯市和黑河市试行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黑河、伊春市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减少白色垃圾。改进燃料结构,有条件的市、县推广使用城市管道燃气,同时推进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洗浴、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生活用品。全省风景名胜区从2014年开始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生活用具。
(五)推进垃圾分类。黑河市和海林市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2012年9月1日前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设立专项资金,动员企事业单位、社区及家庭积极参与,2013年起对一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运输、处置。2012年在哈尔滨、大庆市开展餐厨垃圾排放登记试点工作,对餐饮业等餐厨垃圾产生者进行规范管理,加快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实现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十二五”期间逐步在全省推行。各城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
(六)加强资源利用。各城市政府要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明确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技术工艺和时限要求,确保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快生物质能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的能源利用效率。在哈尔滨、大庆市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市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试点城市2012年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20%、2013年要达到25%、2014年要达到30%,2015年哈尔滨、大庆市要达到50%、齐齐哈尔市要达到40%、其他城市要达到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