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26日)。各县(区)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同时,要结合“两会一节”、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活动和节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27日至2月29日)。各县(区)政府要对本地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战役行动指挥部将组织验收组对全市战役行动进行验收,并将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工作方法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县(区)政府要将“网格化”排查整治贯彻“清剿火患”战役始终,以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和居民楼院、村组为“网格”,逐一明确监管人员,对“网格”内单位尤其是近几年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滚动清剿火灾隐患,彻底消除盲区和死角。

  1.责任分包。各县(区)政府、行业系统主管领导分包“大网格”,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分包“中网格”,村委会、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分包“小网格”,实行领导定点、人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量,逐条街道、逐个社区(村庄)、逐个单位(场所)、逐栋建筑进行排查。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职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区警务室民警分别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检查、逐个过关;对一般单位加大抽查频次,定期培训基层消防排查人员,督促指导“网格”排查整治工作落实。

  2.试点带动。2011年10月底前,各县(区)要分别选取3-5个乡镇、街道、社区作为“网格”排查整治的试点,落实“十个一网格化清剿火患”工作标准,即:完善一套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一个排查整治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或义务排查整治队伍、

  设置一块“网格”化清剿火患运行图、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统计一份辖区单位场所底册、建立一套排查整治台帐、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2011年11月份,各级政府层层要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确保2012年2月底前全部达标。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