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应急办关于南宁市2011年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第一阶段督查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南府办〔2011〕1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市应急办《关于南宁市2011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第一阶段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关于南宁市2011年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第一阶段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扎实做好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推动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1〕101号)工作安排,2011年6月1日至7月30日是全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主要工作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了解第一阶段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南府办函〔2011〕182号)要求,由市应急办牵头、市应急联动中心参加,市应急办专职副主任梁业琛带队,组成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督查组从2011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深入全市12个县(区)、3个开发区对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第一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记录、走访询问等方法,深入乡镇(街道)、学校、企业、社区、村屯检查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制定情况,与基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代表座谈,了解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他们对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区)、开发区对此次督查调研活动比较重视,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都参加并积极配合此次督查活动。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15个县(区)均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制定了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均以县(区)政府办公室或管委会的名义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对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工作职责,并逐级落实责任,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