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从自身看,新的发展阶段和形势对无锡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进入关键转变期,发展动力进入关键转化期,体制改革进入关键转轨期,社会发展进入关键转型期。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促进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协同发展,推动无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实现现代化。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打造诚信无锡、和谐无锡为目标,秉承借鉴创新、有序推进的思路,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信用信息为基础,信用法规为保障,信用服务为纽带,信用文化为支撑,建立起与无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比较成熟的具有无锡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与运行机制,推动无锡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创新无锡、幸福无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发挥政府在制定信用建设总体规划与法规制度、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信用市场及引导使用信用产品中的主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化发展。
2.坚持分层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先易后难”的要求,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逐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高效运行、监管有力的建设框架和运行机制。
3.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逐步统一信息采集的技术和业务标准,提高信用信息的专业化、标准化程度,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整合、联建共享。
4.坚持依法开放、创新探索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各方参与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市场运行体系。要创新工作模式和培育发展新路径,努力形成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特色和优势。
(三)建设目标
到2015年,全市社会信用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信用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较为规范的体系结构和运行机制,把无锡建设成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1.基础建设阶段(2011-2012年)。本阶段是“十一五”期间“诚信无锡”建设的延续。目标和任务主要是:继续完善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形成依法征集、更新及时、联建共享的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以重点人群为突破口,建设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法规和制度,形成较为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
2.推进建设阶段(2013-2014年)。本阶段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攻坚阶段,通过该阶段的建设,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目标和任务主要是: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全面应用,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基本建成;政府信用得到强化,企业信用显著提升,个人信用初步建立;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得到培育和发展,信用产品逐步认同;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良好的信用文化逐步形成。
3.深化完善阶段(2015年前后)。本阶段是“十二五”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完善的阶段,形成具有无锡特色且比较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目标和任务主要是:政府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诚信形象,企业和个人经济社会活动普遍遵循信用规则;信用服务市场主体较成熟、运作较规范,基本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动三大信用主体建设
1.政府信用:建设诚信守法的服务型政府。牢固树立“诚信政府”的理念,紧紧围绕建立“法治、责任、信用、高效、服务、廉洁”政府的目标,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无锡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推进政府决策信用建设。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听证、论证等决策机制,建立与行政决策相配套的决策评价与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
推进政府执行信用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政务承诺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惩腐败行为,确保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
推进政府服务信用建设。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的现代公共服务信用机制。特别是对涉及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战略、城市规划与建设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及其实施情况,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或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企业信用: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主体。以信用管理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引导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信用管理机构、建立信用管理系统等为基本导向,提升企业信用管理能力,建立新的竞争优势,努力把我市建成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城市。
推动企业信用自律。大力培育具有信用特质的企业文化。以企业融资信贷信用、商品(服务)质量信用、交易合同信用、税(费)解缴信用为重点,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防范欺诈和承担风险的内部制约机制。
组织实施信用管理示范创建。以企业诚信为主体,以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为抓手,组织企业按照《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开展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
激发企业对信用产品的有效需求。积极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在关键领域的及时、准确、合法使用;扶持、培育一批公信力强、市场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信用服务。
加强为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依托“诚信无锡”网,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网上查询服务;加强信用信息的公开、公示,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3.个人信用:建设诚信守法的社会个体。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道德文化为约束,以个人信用数据库建设为切入点,提高个人信用水平。
强化市民诚信意识。通过行之有效的载体和措施,引导人们增强个人信用意识,树立信用评价观念,努力提高自身信用等级,在全社会形成待人以诚、待人以信、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引导和监督作用,以守信的典型激励人,以失信的案例警示人,在全市营造一个“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