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市场主导原则:根据国内、国外消费者的需求,组织安排水产养殖生产。通过特色品种的开发和产品品质的提高,增加市场的占有率,提高水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
3.3 规划思路
以发展高效生态渔业和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在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渔业组织化程度,着力发展养殖、增殖,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努力使渔业成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增长点。
3.4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7、《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03〕31号)
8、《〈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农业部农渔发〔2002〕5号)
9、《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10、《
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
11、《
南京市渔业资源保护条例》(2009年1月1日实施)
12、《南京市农业“1115”工程规划》(2011年修编)
13、《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05年-2010年)
3.5 规划目标
3.5.1 总体目标
明确养殖水域功能区域,以现有渔业生产基地为基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名优特水产品养殖,到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保持在100万亩左右。同时,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等要求,大力发展高效渔业、设施渔业、生态渔业、休闲渔业、品牌渔业,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到2020年基本上建成具有南京特色现代渔业体系。
3.5.2 分功能区规划目标
表三 分功能区规划目标表
单位:亩
序号
| 功能区类型
| 养殖面积
| 2010-2020年增减数
| 2010-2020年增减比例(%)
|
2010年
已养
| 2015年
目标
| 2020年
目标
|
1
| 淡水池塘养殖功能区
| 428210
| 430000
| 440050
| 11840
| 2.76%
|
2
| 湖泊生态养殖功能区
| 37185
| 25000
| 20000
| -17185
| -46.21%
|
3
| 水库、河沟生态养殖功能区
| 245295
| 236800
| 206000
| -39295
| -16.02%
|
4
| 临时养殖区
| 338545
| 338000
| 334000
| -4545
| -1.34%
|
合计
| 710690
| 691800
| 666050
| -44640
| -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