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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南京市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规划的通知

  6、市场主导原则:根据国内、国外消费者的需求,组织安排水产养殖生产。通过特色品种的开发和产品品质的提高,增加市场的占有率,提高水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
  3.3 规划思路
  以发展高效生态渔业和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在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渔业组织化程度,着力发展养殖、增殖,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努力使渔业成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增长点。
  3.4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7、《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03〕31号)
  8、《〈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农业部农渔发〔2002〕5号)
  9、《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10、《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
  11、《南京市渔业资源保护条例》(2009年1月1日实施)
  12、《南京市农业“1115”工程规划》(2011年修编)
  13、《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05年-2010年)
  3.5 规划目标
  3.5.1 总体目标
  明确养殖水域功能区域,以现有渔业生产基地为基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名优特水产品养殖,到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保持在100万亩左右。同时,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等要求,大力发展高效渔业、设施渔业、生态渔业、休闲渔业、品牌渔业,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到2020年基本上建成具有南京特色现代渔业体系。
  3.5.2 分功能区规划目标
  表三 分功能区规划目标表
  单位:亩

序号

功能区类型

养殖面积

2010-2020年增减数

2010-2020年增减比例(%)

2010年

已养

2015年

目标

2020年

目标

1

淡水池塘养殖功能区

428210

430000

440050

11840

2.76%

2

湖泊生态养殖功能区

37185

25000

20000

-17185

-46.21%

3

水库、河沟生态养殖功能区

245295

236800

206000

-39295

-16.02%

4

临时养殖区

338545

338000

334000

-4545

-1.34%

合计

710690

691800

666050

-44640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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