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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四)大力完善职业病防治保障体系
  1.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各县(市、区)重点建设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015年前全市至少有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职业危害预评价资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和设施配备,使具备条件的综合医院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资质认定后尽快承担起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使具备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他机构通过资质认定后承担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严格职业病防治机构和人员准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职业卫生服务信誉等级评估制度,支持其组建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促进自律。各县(市、区)重点培育一家承担职业病医疗救治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年底前建立覆盖全市的职业病医疗救治网络,基本满足职业病、化学中毒医疗救治需求。进一步完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层职业病防治网络。
  2.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把所有企业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都纳入工伤保险,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健全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按规定提高保险待遇和标准。进一步探索工伤预防在职业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患职业病职工的康复工作,逐步完善适合我市实际的职业病预防、补偿和康复制度。
  3.积极开展科研及成果应用,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积极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进清洁生产。有针对性地开展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放射诊疗技术所致医疗照射的控制措施等科学研究工作,加快对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重金属、有机溶剂等重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和职业病诊治技术的研究。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积极开展作业场所健康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广职业病防治先进经验和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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