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加快“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按照“属地管理、统一受理、归口办理、限时办结”的原则,整合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咨询、建议、投诉办理等服务,服务范围逐步覆盖政府公共服务的全部领域。积极探索将“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纳入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的运行模式,形成“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与网上审批服务平台、行政服务大厅对接联动的“三位一体”政务服务格局。
(十五)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断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逐步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共资源交易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逐步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将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资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药品和医疗器械、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逐步形成以服务中心为主体、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相互融合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四、切实强化监督保障措施
(十六)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政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督查、抓协调、抓落实。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财政、编制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统筹安排,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
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十七)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完善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服务中心运行、评议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制度,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救济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估标准和程序,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研究建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的制度规范,使之相互促进、整体推动。及时研究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创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制机制、载体形式和方法手段,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十八)严格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代会代表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制定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定期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地区和部门要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工作流于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