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深化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防止因决策不当造成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规范和落实听证制度,努力使决策充分反映民意、更加科学合理。
(四)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巩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三个全覆盖”成果,加快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功能,及时纠正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完善电子监察标准,加大监察监控力度,构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权力运行监控体系。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深入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对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公开形式,加大新闻发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