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江水库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江水库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批复
(渝府〔2012〕4号)


璧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验收璧山县三江水利工程(一期)枢纽及库区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请示》(璧山府文〔2011〕9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三江水库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通过验收。

  二、请你县加快推进三江水库库区清明桥建设,抓紧办理已征收土地的国土使用权证,进一步完善征地移民档案,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设置水库库区永久性界桩,及早做好征地移民调概资料准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