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批复
(渝府〔2012〕1号)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请示》(渝水利文〔2011〕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十二五”水利发展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蓄引提水能力20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50万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供水保证率达到75%;新增解决10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148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率达到100%;完成18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80%;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水资源保护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水利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初步建立促进水利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西部地区率先形成城乡水利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三、“十二五”水利建设重点任务。狠抓骨干水源工程建设,规划建设水源工程159处,其中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60座。狠抓城乡饮水安全工作,新建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1.3万处,新(改、扩)建城镇供水工程20处。狠抓防洪抗旱减灾工作,着力抓好长江干流及嘉陵江、乌江等14条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重点河段治理,建设堤防护岸工程500公里;实施中小河流1700公里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全面完成44座小(1)型和1630座小(2)型病险水库、8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狠抓农田水利建设,全面完成8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围绕蔬菜、柑橘等农业特色产业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狠抓农村水电建设,全面完成农村老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大力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狠抓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库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水文水质水生态监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等工作。
四、“十二五”水利改革与管理主要任务。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加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非农用水利工程水价制度创新和城镇供水、农村集中供水、农业供水等水价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切实加强河道管理、水旱灾害应急管理、水土保持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水,健全水法规体系,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