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乡建设用地的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到2020年,连云港市海州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70.5公顷以内;连云港市连云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960.6公顷以内;连云港市新浦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303.8公顷以内;灌云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606.5公顷以内;赣榆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325.2公顷以内;灌南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423.8公顷以内;东海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050.1公顷以内。
五、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城乡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和管制要求,严格限制在允许建设区内,不得擅自突破。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科学布局、有序利用。
六、各镇(乡、农场、林场、盐场、园艺场、农副业基地)要切实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到2020年,各镇(乡、农场、林场、盐场、园艺场、农副业基地)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得低于规划控制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得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七、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规划的实施工作。你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加强规划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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