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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二)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尽管全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实施进展顺利,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残疾人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比较匮乏;残疾人保障和服务投入明显不足;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完备,残疾人在康复、教育、扶贫、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许多实际困难。

  (三)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省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残疾人事业作为保障民生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1.有利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更加重视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推进残疾人与健全人“机会、收入、参与”三个均等化,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更大空间;更加重视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加快培育社会组织,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更加重视增强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更加重视统筹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实力,为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提供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

  2.主要挑战。随着经济较快发展,社会结构加快转变,收入分配面临重大调整,残疾人群体要求缩小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的强烈愿望对加强社会建设构成了新的挑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整体较低,就业竞争能力较弱,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通过劳动实现增加收入和参加社会生活的难度越来越大,对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构成新的挑战;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成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黑发〔2009〕3号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发展原则。

  --坚持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整体推进、加快发展。

  --坚持党委、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督促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规划。

  --坚持把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着眼基层实际和残疾人愿望,千方百计为残疾人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突出普惠加特惠政策,对特困残疾、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及老残一体、孤残儿童等群体给予重点和特殊扶持,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

  --坚持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作用。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素质,建立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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