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力保实现连续十年增产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发〔2012〕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力保实现连续十年增产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力保实现连续十年增产的意见
(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统计局、省粮食局、
省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对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管理好通胀预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2011年,我省克服了秋、冬、春连旱和病虫害多发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粮食总产实现“九连增”,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在新的更高起点上,继续保持粮食生产发展好势头,任务更加艰巨。为抓好2012年全省粮食生产工作,力争实现连续十年增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各项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政府责任,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奖惩机制,确保全省粮食稳定增产。
(二)任务目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增加,单产水平稳步提高,力争连续十年增产,全年粮食总产达到900亿斤以上。
二、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稳步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一)落实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是确保稳定增产的基础。各地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中,要从全年生产大局出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在全省小麦播种面积5438万亩的基础上,力争秋粮播种面积达到5400万亩,增加50万亩以上。积极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挖掘土地资源潜力,通过扩大粮油、粮菜、粮棉等间套复种面积,努力提高复种指数。在确保粮食稳定增产的同时,防止棉花、花生、蔬菜等其他作物生产大幅波动,确保大宗农产品均衡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