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名称
| 2010年
| 2015年
|
(1)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75.5
| 325
|
(2)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7.1
| 168
|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老年人参合率(%)
| 93.6
| 95以上
|
(4)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率(%)
| 2.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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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县(市、区)老年活动设施建设普及率(%)
| 56
| 100
|
(6)老年法宣传普及率(%)
| 城90
乡80
| 城95以上
乡85以上
|
(7)老年人参加教育比率(%)
| 10
| 15以上
|
三、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构建惠及全体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
发展目标:到2015年,建成以“老有善养”、“病有良医”、“困有优助”为目标,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以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救助为支撑,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高龄老人津贴为补充,覆盖城乡、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主要任务: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保障老年人群全覆盖,切实增加养老保障收入,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困难老人救助力度,逐步缩小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之间的差距。
--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