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现场集中办理新学年校方责任保险的通知
(穗教办〔2011〕119号)
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加强教育保险管理 防范教育风险工作的通知》(穗教办〔2011〕85号)的要求,从2011至2012学年开始,局属学校要在投保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投保无过失责任险、教职工校方责任险等险种;凡是把校内食堂和小卖部承包出去的学校(幼儿园)必须要求承包者(经营者)购买校园食品卫生责任险;同时,学校还要积极为学生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为做好我市2011至2012年度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为局属学校(幼儿园)提供便利,我局已协调北京联合广州营业部于9月19日(星期一)、9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12:00时在我局一楼办事大厅集中办理投保事宜。请各单位按2011- 2012学年市直属学校校方责任保险投保流程(详见附件)要求准备好投保学校登记表(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市直属学校教职员工投保清单(盖公章,可按格式自制表格)和保险费。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做好此项工作,不明之处请直接向北京联合广州营业部咨询(联系人:李寅,联系电话:020-22263389,1357030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