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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个人账户及资金筹集

  社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年内发生利率调整的,按就高原则确定。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依据国家和省的政策及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集体补助或其他资助资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记入个人账户。

  (三)地方政府补贴。从启动之日起,对参保人每年按时缴费的,地方政府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给予补贴。其中:省、市和县级财政各负担10元。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可以跨年度补缴,但政府不予补贴。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人民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标准的50%为其缴纳;对享受农村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县人民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为其全额缴纳。农村重度残疾人的界定,原则上以持有的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依据。

  对符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政策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节育户夫妇”,县人民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为其全额缴纳。

  为调动在职村支书、村主任、村统计员(以下简称“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大对在职村干部的关怀力度,稳定农村组织队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县人民政府为年度内工作称职的村干部(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未领取财政工资及退休人员生活费的农村户籍在职干部)每人每年补贴缴纳养老保险费300元。每年度个人缴费与县人民政府为村干部补贴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新农保规定的最高缴费档次。

  五、基础养老金及资金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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