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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情况报送机制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情况报送机制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12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情况,交流电子政务工作经验,更好地发挥电子政务为省委、省政府“三个服务”保障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通知(国办电政办函〔2011〕2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情况报送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各地、各部门负责同志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讲话;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规划、工作总结、工作要点及经验材料;各地、各部门推进电子政务应用建设、信息资源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简报、刊物。

  二、各地、各部门在印发涉及上述内容的材料时,抄送省电子政务办公室(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版一并抄送。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需将全省电子政务规划、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经验材料等相关文件、资料及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以便汇总上报国办电子政务办公室。

  四、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由省电子政务办公室具体承办。省电子政务办公室要认真收集相关资料,继续编辑好《电子政务工作动态》,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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