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按照《
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上海市中小学校卫生条件设施设置及建设要求(试行)》等文件要求,配足配好中职校体育器材和卫生室(保健)设施,加强体育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举行学校国防、民防教育系列活动,推进“健康校园”建设。
25.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市人大审议通过的《
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修正案),探索法制教育新形式,提高法制教育实效。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扎实推进全市中职校安全管理工作,围绕学校风险隐患排解和安全管理规范化等工作重点,继续开展学校风险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继续加强和完善中职校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
26.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积极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提高学生诵读、书写及讲解经典能力。全面推进中职校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提高测试质量。
二、高等职业教育部分:
(一)继续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探索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
1.继续进行《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项目试点工作。在研究制定行业类高职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政策的同时,增加政府对行业类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基建投入,优化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探索建立学校主体、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增强上海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活力。
2.创新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以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为核心、以服务上海文化创意产业为突破口,继续推进上海工业美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典型试点项目,力争“上海高校国际文化创意馆”正式立项。
(二)分层次推进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提升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3.启动“后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推进上海4所完成验收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向专业特色鲜明、校企深度融合、具备国际影响的高等职业院校发展。
4.以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继续推进第二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启动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完成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国家骨干高职建设验收,通过重点专业建设的机制创新,实现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