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继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教学质量评估。落实《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探索多种形式的教学质量常态评估形式和方法,修订与完善教学质量网上评估系统,组织教学指导专家对学校进行教学工作实地抽查。
(四)推动“双师制”教学团队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11.广泛开展校长、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及新教师培训。依托市“双名”基地和专业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进一步提高校长的改革创新意识、决策执行能力以及学校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专业骨干教师的市级培训,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学习培训平台。开展职业教育理念、师德素养、岗位核心技能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的新教师市级专项培训。
12.共建“双师型”教师企业培训实践基地。依托相关行业、大中型企业和职业教育集团,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在社会信誉高、校企合作紧密和教师培训效果好的企业中,遴选10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师资企业实践基地,更好满足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开展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增加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13.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评估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本市中职校教师职务培训学时认定和发证工作指导意见,继续做好教师“360、540”培训学时认证工作。实施校本培训备案制,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及校本培训。
14.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完成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建设工作,成立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大对培训课程和教材的研究与开发,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5.积极做好市级专业骨干教师优秀学员的出国培训工作。继续支持有基础、有影响力的出国培训项目,邀请境外专家来沪交流讲学,加强教师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中职教师培训渠道,加大对培训成果的总结和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及影响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善于借鉴国际先进职教办学模式的中职校长和教师。
(五)提升实训中心能级,增强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
16.深化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工作。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公共性、服务性、开放性”功能,研究制定开放实训中心的星级评定办法。加大对星级开放实训中心的扶持力度,提升开放实训中心的能级,在充分满足学校教学和实训需要的基础上,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