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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优化调整学校和专业布局,推进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

  4.继续培育和扶持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进一步强化国家级示范校的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加强第一批国家级示范校立项学校过程监控和目标管理,组织第二批申报学校完善建设方案和举措,扶持和支持10所左右中职校积极创建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5.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市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方案,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积极破解改革发展中的瓶颈和难点,推动中职校向特色和品牌发展。鼓励和引导中职校与国外职业院校开展合作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的办学模式和课程标准等优秀成果。继续推动行业中职校实施校安工程。

  6.深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在着力推动已立项的156个重点建设专业改革的基础上,加强对创建一批精品特色专业与课程工作的指导和交流。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特色专业的评估指标并逐步进行评估验收工作,开展第一批精品课程评审工作,通过评审的市级精品课程进入精品课程展示平台。

  (三)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7.积极完成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中明确的上海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教职成〔2010〕13号)要求,基本完成本市承担的12个项目课题研究及改革实验工作,进一步带动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建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办出特色,提升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8.组织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评优活动。围绕“让教法更贴近学生”的主题,形成一批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优秀教学范例,涌现一批理念领先、业务精湛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和职教名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继续组织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9.进一步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与编制工作。深化“任务引领型课程”为主体的课程体系改革,加强对新立项的一批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单位的指导和交流,开展课程标准编制相关培训活动,组织专家对完成开发任务的项目进行评审。继续完善和修订部分已开发的专业教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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