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务员局制定的2011-2015年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1〕2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公务员局制定的《2011-2015年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2011-2015年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省公务员局)
为加强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有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结合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省公务员培训制度基本建立,公务员培训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较大提升,公务员参训率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全员参加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制度得到落实,在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取得显著成效,各项培训任务全面完成。使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向培训制度法制化、培训机构职业化、培训形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全面化发展。通过培训,全省公务员的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创新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总体要求。
1.强化针对性。加强对培训需求的调研,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的关系,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真正做到“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成长缺什么就补什么。”
2.增强实效性。牢固树立实效意识,始终把培训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能力建设;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开展质量评估,以评促改,提髙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益,实现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