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文化产业提速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吉政发〔2011〕4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文化产业提速计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吉林省文化产业提速计划(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若干意见》(吉发〔2010〕19号)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意见》(吉政发〔2010〕28号),加快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内在动力,通过项目集聚发展要素,通过创新释放各类要素活力,使吉林文化产业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促进吉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末,建设7个左右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实现3个左右文化企业在主板上市,争取5-8个文化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建设13个左右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将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数字出版、创意设计、文化会展、艺术培训等新兴文化业态培育成为成熟文化产业形态;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会展、汽车等特色产业结合发展,形成国内外知名的文化品牌。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以上,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实现产业集聚、总量跃升、比重提高、结构优化的吉林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
1.以吉林歌舞剧院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深度整合歌舞资源,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延伸歌舞产业链,引领省直文艺院团与延边、通化、前郭、桦甸等地区歌舞院团共同开拓全国演出市场,提升竞合发展的综合能力。到2015年,吉林歌舞剧院集团有限公司创作3-5部舞台艺术精品,争取实现综合收入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