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四)夯实基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并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督促调查单位按要求配备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所需软硬件设备,配备专用计算机,开通互联网专线,保障数据传输网络畅通。要明确专门的统计工作机构和统计负责人,落实专(兼)职统计人员,督促相关企业按规定进行网上直报,网上直报率要力争达到100%。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基层统计调查对象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单位真实、准确、及时填报“企业一套表”所需各种资料,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迟报;要把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贯穿于“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全过程,主动接受上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督导检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保“企业一套表”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附件:哈尔滨市“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能分工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哈尔滨市“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能分工表

职能部门

工作职责

各级

人民政府

1.统一组织本区域内“企业一套表”工作;

2.了解和掌握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组织搞好本区域内“企业一套表”与常规报表的数据衔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4.为实施“企业一套表”工作创造相应的条件,提供人员经费保障;

5.解决好本区域内“企业一套表”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政府

统计机构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全市“企业一套表”工作的实施,制定下发全市“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工作方案;

2.准确掌握各项指标的概念、口径、计算方法、资料来源、软件操作和上报流程,负责全市“企业一套表”调查的业务培训、技术和业务指导,进行统计查询与检查;

3.负责检查、指导、协调“企业一套表”各职能部门和区(县、市)及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4.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企业一套表”调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认真做好“企业一套表”与常规报表的数据衔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6.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7.负责对区(县、市)及相关部门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8.完成上级政府统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1.配合市统计局贯彻落实“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工作;

2.会同市统计局对一套表中能耗变动情况较大的企业进行核查;

3.与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共同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审机制,确保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的完成;

4.与市统计局对“企业一套表”能源消费情况进行业务指导;

5.与市统计局建立非工业企业能耗统计的联审机制。

市工信委

 

 

 

 

 

1.配合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工业企业“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工作;

2.负责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排查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新建、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的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参加“企业一套表”业务培训工作;

4.指导工业企业“企业一套表”与常规报表的数据衔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5.对我市重点能耗企业进行有效监测和督察,按月进行分析,确保万元GDP综合能耗目标完成;

6.会同市统计局对非工业企业一套表进行联审,确保万元GDP核算需要;

7.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工业企业“企业一套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

 

 

 

 

 

1.配合市统计局贯彻落实资质内建筑企业“企业一套表”调查工作;

2.负责按年度提供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增减变动情况,按季度提供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增减变动情况;

3.负责组织、督办全市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4.负责指导资质内建筑业企业“企业一套表”与常规报表的数据衔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5.配合市统计局组织资质内建筑企业参加“企业一套表”业务培训工作;

6.配合市统计局协调解决资质内建筑企业“企业一套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住房保障

和房产管理局

  

市住房保障

和房产管理局

 

1.配合市统计局贯彻落实资质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企业一套表”调查工作;

2.负责组织、督办全市资质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3.负责指导资质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企业一套表”与常规报表的数据衔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4.配合市统计局组织资质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企业一套表”业务培训工作;

5.配合市统计局协调解决资质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企业一套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商务局

 

 

 

 

 

1.配合市统计局贯彻落实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工作;

2.负责开展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排查工作,按要求组织落实新建、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的上报工作;

3.配合市统计局组织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参加“企业一套表”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指导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企业一套表”与常规报表的数据衔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5.配合市统计局协调解决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企业一套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