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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发〔201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5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企业一套表”的重要意义

  “企业一套表”是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通过整合现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标准和业务流程,在同一软件系统下采集、审核、上报、汇总和处理统计数据,实现调查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采集与处理平台报送电子报表,各级统计部门在同一网络平台上实现信息共享的一种新型统计调查制度。

  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就是要全面推进统计的“四大工程”建设,建立科学完备的企业单位名录库,建成规范统一的数据加工处理平台,实现对企业原始数据的直接统一采集,确保源头数据从调查对象直接上报国家。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对于切实减轻基层统计调查单位的负担,全面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任务。

  二、明确“企业一套表”工作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从2011年年报和2012年月、季报开始,我市将在全市所有“三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年综合能耗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即用一套统计报表对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情况、财务状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科技活动、信息化情况等,采用联网直报方式,由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将有关数据直接报送国家统计局数据采集与处理平台,国家、省、市(地)、县(市、区)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在同一网络平台上同步接收、审核、验收并汇总,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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