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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水利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十一五”期间,我市完成以整修河道堤防132公里,种植护堤护岸林木120公里为主的河道整治工程,完成投资1896万元,保护了河道行洪安全和沿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效益显著。

  2.1.3城市防洪工程

  结合石环公路建设,“十一五”期间完成石家庄市主城区外围堤防建设24.65公里,主城区整体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其中市区西部、西北部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2.1.4防汛指挥决策系统

  “十一五”期间修订完善了石家庄市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预测预报通讯和防汛会商系统及各级、各类工程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不断提高水情、土壤墒情测报和防汛指挥的现代化水平。同时还提出了水库(重点是病险水库)下游、泥石流高发地区防洪风险应急处理方案。

  2.2社会主义新农村水利建设全面发展

  “十一五”时期是人民群众从水利发展中直接受益较多的时期,加大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力度,进行了大规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大中型灌区进行了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开展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2.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着力于改善农村饮水质量问题,按照饮水安全标准,实行集中供水与分散供水相结合,优先解决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和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共解决100.31万人农村饮水问题,超额完成《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下达我市58.64万人的规划目标。完成投资45881万元。

  2.2.2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十一五”期间,我市继续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步伐。分阶段实施冶河、绵河两条大型灌区和群众、磁左、磁右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1.4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82.75万亩,完成投资53271万元。

  2.2.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投资31685万元,共铺设管道426万米,渠道维修、改造21万米,新建小型水源1249处;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90.8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8.61万亩,新增蓄水能力18万立方米。极大的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2.4移民扶持

  “十一五”期间,我市继续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针对我市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交通、供电、通信、卫生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以及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使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完成投资7037万元。

  2.2.5农村小水电

  “十一五”期间,我市继续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新建水电站5座,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290千瓦,新增发电量1941万千瓦时。提高了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改善了生态环境,完成投资7632万元。

  2.3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2.3.1水资源管理

  2009年11月28日挂牌成立石家庄市水务局,初步实现水务统一管理。编制完成《石家庄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方案》,取水定额指标体系基本建立。结合本地水资源承载能力,调整农业、工业建筑业、三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比例,逐步实现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5亿立方米以内。

  “十一五”期间,建成石家庄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城市供水监测系统和11个县(市、区)水资源智能收费系统,完成投资1747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了全市水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

  2.3.2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通过建设节水示范县、节水示范村、节水示范灌区、城镇节水和工业节水示范单位,点、片、面结合,带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全面开展。完成投资4126万元。截止到2010年底,全市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由上年度的50.20立方米降至45立方米,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4%,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城市生活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60%。

  2.3.3水资源保护

  “十一五”期间,完成滹沱河水源地详勘、滹沱河地下水库专题研究;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报告、全市水质调查工作;黄壁庄水库、横山岭水库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完成水资源保护投资966万元。各项研究、调查工作及系统建设为水质安全提供了保障。

  2.4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进步

  2.4.1水土保持

  “十一五”期间,完成水土保持投资25459万元。初步治理小流域37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3平方公里,生态修复面积350平方公里,修建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1265处,有效地保护和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开展了以“城镇水保”为特点的省级城镇水土保持试点工程,构建“石家庄市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规范了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建立监督执法机构9个,为监督执法提供了组织保障。

  2.4.2河流生态环境修复

  “十一五”期间,共进行河渠绿化795公里,堤防绿化845公里,水库绿化6500亩,植树390万株,开展河流生态修复,建设人工湿地88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430万元。

  滹沱河正在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已完成投资160060万元。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可使滹沱河石家庄市区段水生态环境改善,有效提高省会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与城市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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