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省主要特色产品种类和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具有资源优势的特色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到2020年,建立健全地理标志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与检测体系,扶持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覆盖全省各地。
“十二五”目标:本着“发掘一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以地理特征、人文历史、特色品质为衡量标准,确定创建工作顺序,实现逐年递增。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特色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传统特色产品普查,了解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品质特征、生产、加工、流通等情况;积极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重要性,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摆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地理标志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确定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规划,制订发展计划。加强与其他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发展。
(二)加强地理标志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规范。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依照标准、管理规范和保护措施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加强生产指导、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同时制定完善被保护产品的地理标志管理细则,采取措施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独特性,维护其优良品质和声誉。
(三)强化地理标志制度保护功能。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属于法定质量信誉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或者冒用。加强对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切实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根据当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现状,制订本地保护办法,用法律手段来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管理,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质量。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建成一批规范化、规模化的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基地,提升我省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力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我省特色产品附加值。
---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健全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实现全过程质量监管和溯源。
---加强对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产品名称进行保护,监督侵权行为,规范专用标志使用,开展对已获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使用专用标志的情况普查和清理。
(四)加强市场开拓工作,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实例,大力宣传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和推广普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有关知识,及时发布全省地理标志相关信息,切实提高特色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观念和意识。积极发挥信息平台宣传推介功能,切实提高特色产品知名度。鼓励和支持特色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览、产品推介和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