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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服务业统计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关系:1.01>02;06≥07+08+09; 10=03-04
  2.本期折旧/固定资产原价≤25%
  3.人均月工资及附加费在400--20000元之间
  注:此表由证券业法人单位填报,并按时上报四川证监局。

  服务业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统计表
  制表机关:四川省统计局
  审批机关:国家统计局
  201 年1- 月

  指标名称

填报单位

计量单位

年初至本月止累计

比上年同期增长(%)

本期累计

上年同期

    甲

 

1

2

3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其中: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消费税

财政厅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三、税收收入

其中:第三产业税收

    批发零售业增值税

省国税局

万元

万元

万元

 

 

四、税收收入

其中:第三产业税收

其他营利性行业税收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省地税局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三、交通运输业

铁路

 客运量

 旅客周转量

 货运量

 货物周转量

成都铁路局

-

-

万人

万人公里

万吨

万吨公里

 

 

公路

 客运量

 旅客周转量

 货运量

 货物周转量

水运

 客运量

 旅客周转量

 货运量

 货物周转量

交通运输厅(包括交通运输厅运管局、交通运输厅航务局)

-

万人

万人公里

万吨

万吨公里

-

万人

万人公里

万吨

万吨公里

 

 

民航

 客运量

 旅客周转量

 货邮运输量

 货邮周转量

民航西南管理局、国航西南分公司、四川航空公司、

其他航空公司

-

万人

万人公里

万吨

万吨公里

 

 

四、电信邮政业

电信业务总量

省通信管理局

-

万元

 

 

邮政业务总量

省邮政管理局

万元

 

 

五、金融保险证券业

人民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

人民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

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

-

亿元

亿元

 

 

保费总收入

四川保监局

亿元

 

 

证券(股票交易额)

四川证监局

亿元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川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提高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服务业统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服务业统计工作向更高目标、更广领域推进,根据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制定本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评对象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评主要内容
  (一)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责任单位,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其中涉及重点行业的部门(单位)要配备2名以上统计人员,统计人员要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制定相应的统计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基础工作落实到位。
  (二)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统计调查范围要覆盖到全行业和全社会,制订出本部门(行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将统计调查任务布置落实到市(州)或基层单位。同时,组织基层单位开展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及时编辑反映服务业统计工作动态,年末及时上报服务业统计工作总结。
  (三)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订部门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控制办法,要对报送的定报和年报加强审核评估,尤其从人工和计算机上加强审核,消除报表差错,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四)服务业统计运行分析。按月或不定期反映行业发展经济信息,按季开展服务业统计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全面、深入地分析服务业发展态势、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考评方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按考核内容进行分解;完成考核指标任务得基本分,其余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实行加减分。
  (二)考评工作由省统计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四、考评程序要求
  (一)考评按年实施。考核的相关情况均由各考核对象在次年11月30日前填报完毕,并整理完成有关考核材料,上报省统计局。
  (二)年度工作考评。由省统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三)考评结果。根据考核组上报的考评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后进行通报。
  五、其他
  (一)统计口径与统计部门规定相一致。
  (二)此考评办法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2012年起执行。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评比测评表
  单位名称:           

规 范 化 内 容

分值

部门自

评分

测评

得分

(一)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

9

 

 

1.明确分管领导,设立内设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并落实到位。

3

 

 

2.统计工作要有制度,报表要有台账。

3

 

 

3.统计人员要持证上岗,保持相对稳定。

3

 

 

(二)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

26

 

 

1.统计调查范围覆盖到全行业。

5

 

 

2.制订本部门(行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将统计调查任务布置落实到市(州)或基层单位。

5

 

 

3.组织基层单位开展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

5

 

 

4.每年至少报送4篇服务业统计工作动态信息(每缺少1篇扣1.5分)。

6

 

 

5.年度要向统计部门报送服务业统计工作总结。

5

 

 

(三)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50

 

 

1.制订部门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控制办法。

10

 

 

2.在报表制度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本部门服务业统计综合报表(每迟报1天扣3分,扣完为止)。

10

 

 

3.在规定上报时间内基层单位网上直报率达95%(每少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4.年报数据准确无误,没有差错(每发生一笔数据差错扣2分,扣完为止)。

10

 

 

5.定报数据准确无误,没有差错(每发生一笔数据差错扣2分,扣完为止)。

10

 

 

(四)服务业统计运行分析

15

 

 

1.按月或不定期报送行业发展经济信息,每年不少于5篇。

5

 

 

2.按季开展服务业统计运行情况分析。

10

 

 

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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