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全市食品药品行业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大监管的力度,增强监管的效度。建立全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统一平台,实现业务互动和信息共享,有效打击和制约药械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系统主要由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协同平台和四大应用系统三部分构成。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联国家和省食品药监局,下联各区县分局的信息网络综合平台,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对食品药品防伪、打假、追溯、召回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七)城市应急指挥系统
充分利用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利用公共数据通道保证信息的快速获取、传递与共享,建设纵向对接省和区县、横向连通市级相关部门的城市应急指挥平台,将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归口管理部门的各类应急资源进行整合,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决策指挥调度并实施快速有效处置。系统主要由基础系统、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共享与交换系统和移动应急平台五部分构成。项目建设后,将形成全国最大的应急指挥中心,可与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110指挥中心、120调度中心、119指挥中心及省应急指挥中心保持网络和通讯畅通,与国务院应急平台实现对接,实现对各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协调联动。同时依靠电视、手机短信、电子信息大屏幕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通过采用数字技术手段和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相结合的城市管理方法,将城市划分为网格单元,并对网格单元内所有的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进行分析、监控并实施管理,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促进城市管理向动态和精细化模式转变。系统主要由视频监控指挥系统、应用系统支撑平台和城管呼叫中心三部分构成。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市区两级环保、市容、公安、土地、劳动、规划、建设等不同政府部门在资源管理空间、时间上的有效整合和协调配合,形成满足城市管理需求、功能齐全、运作高效、安全可靠的“大城管”型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模式,有效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和城市形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区县两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信息化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指导信息化宏观决策,动态调整信息化发展目标,重点抓好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技术服务,指导信息化建设,以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
继续发挥信息化建设专家的咨询作用。建立专家参与机制,在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项目可行性论证、技术先进性评估、标准、法规制定、信息化教育培训等方面为我市的信息化建设出谋划策。对重大项目设立项目负责人,逐步实行技术责任和行政责任制,按照“先规划后立项、先评估后建设”的原则,集中统一管理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
完善细化信息化建设考核体系。通过细化工作任务指标逐项评定各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发展水平,促使各单位一把手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化水平整体得到提升。
(二)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加强信息化地方法规建设。结合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加快研究制订信息化相关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定出台《西安市信息化管理条例》,将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纳入规范性管理。出台《西安市政务资源管理办法》、《西安市站群平台建设及管理体系》和《西安市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管理条例》。同时,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并参照其它城市信息化建设中的经验和办法,加快研究制定我市在推进两化融合、三网融合、信息产业、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地方政策和法规,促使信息化建设快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重视标准化体系建设。切实执行国家和国际信息技术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满足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广应用和运行管理等各环节需要的标准和规范,重点抓好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社区和城市终端信息服务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标准规范制定工作。做好信息技术实际应用和应用对象的标准规范工作,强化信息系统开发、网络与接口、信息流程、软件工程标准化。鼓励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标准和系统,支持企业、行业的信息技术标准争取上升为国家或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