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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残联西安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方法步骤
  此次表彰活动实行指导就业、扶持就业、安置就业分类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分别表彰的原则,突出典型,鼓励先进。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0月8日至10月23日,为表彰对象推荐阶段,由市、区县相关部门推荐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阶段:10月24日至10月31日,为表彰对象评选阶段,由领导小组组织市、区县各相关部门对各推荐对象进行评选,评选中应广泛征询社会人士、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市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为表彰实施阶段,领导小组提出表彰名单,报市政府同意后最终确定。市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邀请、协调表彰会出席领导;准备会议材料;落实会务事宜;做好宣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各部门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西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表彰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密组织,认真实施。
  (二)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各区县、各部门要实事求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推荐工作,对于推荐对象要及时公示,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区县、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设立专栏,大力宣传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典型事例、典型事迹。大力宣传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弘扬全社会扶残助残,残疾人自强、自立的良好风尚。
  (四)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各区县、各部门评选推荐应向工作在基层的一线人员倾斜,在评选过程中,应按照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规定实施,同时,适当限制处级以上部门、处级以上领导的推荐表彰比例。
  (五)推荐的先进集体及个人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同推荐登记表各一式五份于10月23日前报市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二环西段17号,市残联教育就业处;建西街163号,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范淑娅 李 蓬
  联系电话:87860197 88481241
  电子邮箱:jjc1241@126.com
  附件:1.表彰名额分配表(略)
  2.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略)
  3.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略)
  4.残疾人自主创业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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