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残联西安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残联报送的《西安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西安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会实施方案
(西安市残联)
为深入推进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树立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我市拟于2011年11月上旬召开“西安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会”,对在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为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会的组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紧紧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目标,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开创残疾人就业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西安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表彰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智生 副市长
副组长:张 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合启 市残联理事长
荆建民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严 石 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晓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改草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新南 市教育局副局长
柴宝成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忠良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理事长李合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人社局副局长严石同志、市残联副理事长李忠良同志兼任。
三、奖项设置
本次表彰工作按照“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结合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实际,设立以下奖项:
(一)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