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
组 长:张新民 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莲湖区政府,未央区政府,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
工作任务:1.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
2.全面取缔非法液化气换气点,严查非法违规充装和使用报废、超期未检或检测不合格钢瓶行为;
3.依法查处非法改造、安装、维修、使用锅炉和无证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取缔不符合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锅炉等压力设备。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1年9月28日-9月30日)
各相关单位要层层发动、搞好宣传动员,制定本部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各专项整治组于9月30日(星期五)12∶00前将本组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工作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上报市整治办。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2011年10月1日-11月30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相关单位按照整治任务分工,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扎实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2011年12月1日-12月20日)
各相关单位对所承担的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寻找薄弱环节,查漏补缺;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健全各项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第四阶段:检查考核(2011年12月21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狠抓落实,形成一把手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良好氛围,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明确工作重点。此次综合整治工作要以整治违法违规占地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要集中力量予以严厉打击;同时,未央区政府和市文物局等部门要加大与中省有关部门衔接协调的力度,积极争取《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尽快实施,从根本上解决遗址区的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