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推进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西安市推进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工作实施意见
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形式,是城市绿化的有益补充,在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拓展城市绿色空间、美化生态景观、改善气候环境和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现就推进我市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西安建设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通过实施强制性、鼓励性政策措施,采用“市区共创、军民共建、全民参与”的模式,使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成为西安市绿化美化的常态工作,不断提高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工程的建设标准、品质和社会认知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二)主要原则
1.政府引导、分类推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分类制定和实施建筑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强制性、鼓励性政策,完善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相关措施,推进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工作全面开展。
2.专业支持、提升功能。促进专业技术升级,学习吸收先进设计、建设理念,在强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丰富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休闲、参与和服务功能,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和品质。
3.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加强宣传,提升全社会对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认知程度,积极争取支持,形成共建合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资金来源
(一)屋顶绿化的含义及范围
屋顶绿化是指以建筑物、构筑物顶部为载体,以植物为主体进行配置,不与自然土壤接壤的绿化方式,是多种屋顶种植方式的总称。屋顶绿化分为简单式绿化和花园式屋顶绿化两种类型,所谓简单式绿化是指利用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的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只能高空俯视的绿化方式;所谓花园式绿化是指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但硬铺装要少,且要严守建筑设计荷载、支撑、阻根、防水允许的原则。
公共机构所属建筑,在符合建筑规范、满足建筑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建筑层数7层以内、高度低于22米的非坡层顶新建、改建建筑(含裙房)和竣工时间不超过20年、层顶坡度小于15度的既有建筑,应当实施屋顶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