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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1·14爆炸事件情况的通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1·14爆炸事件情况的通报
(市政办发〔2011〕2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11月14日上午7时37分,我市太白路与科创路十字西南角嘉天国际公寓一层一餐饮店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冲击波伤及过往行人和路边公交车站候车人员。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将受伤人员全部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截止14日14时,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基本结束。爆炸现已造成9人死亡,34人在院治疗。据现场勘查分析,此次爆炸系液化气罐泄漏所致。
  事件发生后,省委书记赵乐际,省委副书记、省长赵正永,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并前往医院看望受伤人员,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查明发生爆炸原因,及时向社会公布。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清云,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宝根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工作,并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省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市委副书记董军及市领导杨殿钟、杜航伟、赵红专、朱智生也先后赶到现场和医院参与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
  根据省市领导有关部署,公安、消防、卫生、安监等部门组织人员全力开展了救援和善后工作,一是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工作;二是抓紧清理现场,恢复正常交通秩序;三是组织专家对受爆炸影响的大厦主体和周边建筑进行安全鉴定,在安全隐患没有完全消除前,建筑内的所有人员不能入内;四是进一步查明爆炸原因;五是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此次事件教训极为惨痛,也暴露出我市当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冬季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各项要求,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总结,查找问题,严格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做实,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社会稳定。二是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三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立即在全市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四是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引导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安全生产,提高群众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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