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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和各级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政府应保证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结果要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指标。
  3.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资源配置的监管,督促试点区县建立健全审计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公立医院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八)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1.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在人才引进和职称晋升方面,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引导学科带头人,高、中级技术人才,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级医院就业,优化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到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达到30%以上。
  2.加强县级医院业务骨干培训,完善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重点的培训制度,制定县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分级分类,齐步并进,按需培养,专人带教的方法开展培训。从2011年起,用3-5年时间,每年为每个县培训10名学术带头人或医疗技术骨干。初期培训以医疗专业为主,逐步增加护理、检验、医技等专业。为县级医疗机构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一批技术骨干,努力做到大病不出县,全面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3.完善城乡对口支援制度, 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西安市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项目”、“陕西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工作,结合“江苏省三级医院对口支援西安市区县医院和医师培训项目”,形成城市大医院长期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制度,使一批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可以“下得去”基层,带动县级医院医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
  1.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和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及规范》的要求,逐步对县级医院的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使信息系统能够满足医院进行药物合理使用、医疗费用控制、工作效率提高、方便患者等方面的要求,促进县级医院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高水平。
  2.积极推进电子病历建设。按照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要求,加快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与同级医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控制中心及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在全市的县级医院中推广电子病历,方便医院进行医疗质量控制。
  3.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逐步实现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及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机制,使患者信息可以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共享利用,方便患者就医,逐步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先行在阎良区进行试点,并积极探索建立全市区域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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