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善公立医院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探索以服务质量、岗位工作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结合西安市的实际,在职务晋升和津贴补贴方面向长期在县级医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适当倾斜。
6.健全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开展和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
(五)完善医院管理和支持协作机制。
按照“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试点工作的要求,建立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分工协作机制,县医院调配相关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发展适宜的技术与特色科室,实现“常见病到卫生院,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卫生院”的双向转诊就医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鼓励不同规模的公立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组建医院管理集团、上级医院整体托管、城市医院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逐步实现急、慢性病分治,常见病和疑难危重病分治,为农村患者提供优质、可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六)着力解决“看病贵”问题。
1.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有效减少重复检查,减轻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
2.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提高单病种的执行率,同一病种的单病种执行率不低于60%;探索总额预付的支付方式,建立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构建长效的“四合理”检查监督机制,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改革支付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等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加强医院内部成本控制,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规范诊疗流程,实现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4.积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进一步强化药品的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确保药品供应满足临床需求,保障用药安全。
(七)建立和完善县级医院监管机制。
1.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本区域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技术、设备,严格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不断调整和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提高现有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公立医院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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