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绍兴市市长奖获奖人员的决定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绍兴市市长奖获奖人员的决定
(绍政发〔201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坚定信心、积极进取、共克时艰,全市经济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创造辉煌业绩的先进人物。为表彰和奖励2009年度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根据市政府《绍兴市市长奖评选表彰办法》(绍政发〔2009〕4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09年度绍兴市市长奖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207号)精神,经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推荐,按规定程序审核,市政府决定授予下列10位同志“2009年度绍兴市市长奖”。
  浙江绍兴三锦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钟建明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柏藩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冯海良
  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永泉
  绍兴电力局局长             陈关贤
  绍兴县小百花艺术中心副主任       吴素英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