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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未央区政府
  (六)高新路、高新广场、唐延路沿线、唐遗址公园等街景和沿线建筑物亮化。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七)未央路、文景路(北三环-凤八路)、凤城八路(文景路-凤新路)等周边街景以及沿线建筑物亮化(已有照明设施),城市运动公园、张家堡广场的夜景亮化。
  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东门、西门、北门盘道景观亮化;南门广场、大雁塔南广场、大雁塔北广场夜景照明;城墙景观亮化(含火车站);大唐不夜城、大明宫遗址公园、曲江池公园周边点亮。
  责任单位:曲江新区管委会
  (九)长安塔等重点建筑以及世园会周边灞柳东、西路等道路街景亮化。
  责任单位: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十)雁南路街景亮化。
  责任单位:航天基地管委会
  (十一)大兴东路道路街景亮化。
  责任单位:大兴新区管委会
  (十二)长安路绿化带、南二环绿化带、新城广场绿化区域、钟鼓楼广场以及兴庆公园、莲湖公园、革命公园、丰庆公园周边街景亮化。
  责任单位:市市容园林局
  (十三)钟楼、鼓楼、小雁塔等名胜景点夜景亮化。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十四)城区二环内立交、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全部亮化。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
  三、亮化方式:
  (一)道路街景亮化方式可采用对行道树吊挂LED灯饰;在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或“中国结”等传统中国灯饰,在沿线重要节点(十字口)设置红灯柱或仿真树灯等景观灯具(LED光源);
  (二)公园旅游景点等重要场所门口可采用各种造型的LED灯饰进行亮化;
  (三)广场亮化可采用LED草坪灯,雕塑小品可用泛光照明等方式进行亮化;
  (四)立交桥、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对原有景观照明设施进行整修恢复。
  四、时间要求:
  (一)点亮时限:2012年1月18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2012年2月29日。
  (二)夜景照明设施开闭时间:街景、行道树、建筑物、各类桥涵等景观灯开启时间同路灯同步,开至次日凌晨1∶00关灯。
  (三)拆灯时间要求:灯杆及节点、道路十字安装的灯饰在3月1日前拆除,树挂灯饰可延期至5月15日前拆除。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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