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2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2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2012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整洁、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2年春节期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总体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2011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我市主要文化旅游景区、主要商业街区、广场、绿地进行节日气氛营造工作,突出抓好“六线六广场”(解放路-雁塔路、西大街、未央路-长安路、唐延路沿线、南二环沿线、文景路(凤城八路-北三环)-凤城八路西段(文景路-凤新路)、火车站广场、大雁塔南北广场、新城广场、钟鼓楼广场、南门广场、张家堡广场等两侧的绿化带、绿化广场、建(构)筑物,以及道路沿线的重要节点、雕塑小品等进行夜景亮化,全力完善城区夜景系统,烘托节日气氛,提升城市品位,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
二、节日亮化范围及责任分工:
(一)新城广场、东新街、南新街、西新街、解放路、省政府门前等街景和沿线建筑物夜景亮化。
责任单位:新城区政府
(二)雁塔路(南二环-和平门)、和平路、南大街、长安路(南二环-南门)等街景及沿线建筑物(已有照明设施)亮化,南二环沿线(区属)建筑物亮化。
责任单位:碑林区政府
(三)北大街、北关正街、未央路(自强路-龙首北路)、西大街、西华门十字等街景和沿线建筑物(已有照明设施)亮化;大唐西市及周边街景亮化;南二环沿线(区属)建筑物亮化。
责任单位:莲湖区政府
(四)雁塔路南段、长安路(含电视塔周边)、小寨商业圈、省委门前街景点亮,南二环沿线(区属)建筑物亮化。
责任单位:雁塔区政府
(五)未央路街景、火车北客站周边道路以及沿线建筑物(已有照明设施)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