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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2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妥善解决好“两节”期间的生活困难,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救助工作,关系到五保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难职工家庭、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众的温饱和健康,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国家安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立即行动,确保“两节”期间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节日生活有改善。
  二、多措并举,妥善安排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给全市13.8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和17.8万名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个月保障金。
  (二)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给4603名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增发1个月供养金。
  (三)对全市25000户困难职工家庭,按照每户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其中,市属单位的15000户困难职工家庭,由所在单位组织发放;其他单位的10000户困难职工家庭和低收入困难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县统一组织发放。
  (四)由市慈善会对全市5000户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按照每户300元标准进行慰问。民政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对市属200名特困劳模,由市总工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组织进行慰问。
  (六)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对6281名因病因灾返贫的党员以及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和长期担任主要职务且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等进行普遍慰问。
  (七)由市委老干局组织对552名困难老干部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
  (八)市民政局负责印制2012年春节慰问年画26万张,分送给烈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对8位在乡老红军,按每位2000元标准进行慰问;慰问驻军休养员和驻军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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