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指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教育部门要结合中小学德育等课程,开展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
--加强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对助残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合作,拓展交流领域,提高合作水平。
主要措施:
1.依托公共媒体广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增强全社会的人道主义观念;在市级各媒体适度加大对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2.加强“西安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动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共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继续办好西安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同享蓝天 共沐阳光》,在电视台举办残疾人双语栏目。
3.利用现有的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及其它文化场所,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种形式、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促进市图书馆服务功能,增加盲文图书和有声读物种类、数量。
4.继续组织每年一届西安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的评选、推荐优秀残疾人题材的文化作品参加全省各类评选活动。
(九)文化
任务指标:
--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文化艺术水平。
主要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根据不同残疾人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2.抓好落实文化进社区项目。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艺术团体参与文化评奖、艺术比赛等文化活动。
3.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社区项目。开展残疾人基层文化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4.在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每年增加盲文图书、有声资料的品种、数量及阅读设备,满足盲人阅读需求。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设立残疾人阅览室。
5.依托2所省级、3所市级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开展特殊人才培养、教师培训等。举办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艺术汇演。
6.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文学艺术活动和创作,着力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支持促进各类残疾人艺术人才及作品参与对外交流。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
任务指标:
--健全完善我市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和援助工作,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和援助工作机制。
--做好残疾人信访和稳定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确保社会和残疾人队伍的稳定。
主要措施:
1.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时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积极吸纳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与,认真听取残疾人在社会保障和服务等方面普遍性、群体性的权益诉求,进一步制定我市残疾人优惠政策。
2.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开展《
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的检查、视察和调研,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做好各级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