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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政发〔2011〕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当前临近年终岁尾,是完成目标任务最关键的一个月。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不动摇、全面完成省考指标不动摇、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承诺不动摇的要求,坚持工作目标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根据各自情况,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一项一项地进行梳理排队,查进度、找差距,找准突出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冲刺进度,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外贸进出口总额、赴省集体访,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本届政府任期目标圆满完成。
  二、科学谋划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2012年是我市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一年。各区县、各部门要正确把握明年宏观形势走向,深入分析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妥善应对我市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理清明年工作思路,合理确定年度发展目标,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抓紧组织实施。要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不动摇,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继续保持投资的拉动力,优化投资结构和效益;要按照做大总量、优化一产、加快发展二产、强化三产的要求,加紧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推进以开发区为重点的板块经济发展,壮大提升产业规模和质量;要按照保续建、投重点、重配套的要求,做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副中心城市、城市组团和县城建设,着力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城市管理等工作,努力破解交通拥堵等难题,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要持续不断改善民生,继续抓好就业、社会保障、城(棚)改安置房建设、食品安全、物价监管等工作,妥善解决好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明年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确保各项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三、扎实做好冬季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
  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集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高层建筑、在建工程等消防重点监管对象和城市繁华地区用火单位、重大仓储区、地铁等易发火灾隐患点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安全措施,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护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商贸服务等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及关键设施的安全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引发安全事故。严格执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解决好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预防,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群众聚集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打击和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破坏活动。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要害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有效防止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双节”期间社会安定、城市安全、群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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