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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二)培育区域品牌
  1.加强品牌运作。继续办好中国珍珠节,整合资源,大力推进贸易洽谈会、展销会等会展,组织参加国内外珠宝展。重视营销模式创新,增强终端市场控制力,积极利用网络销售、高档会所展示、企业联盟、与其他产业嫁接等载体,开展品牌高端营销。规划期内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50家以上,其中2010年开设10家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商贸办分别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2.加强协会建设。成立绍兴市珠宝首饰行业协会,提高协会影响力和执行力,牵头制订区域品牌标准、行业和国家标准,推进区域品牌宣传,加强原产地保护。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质监局分别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3.做强旅游载体。借助上海世博会、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等节会,整合旅游资源,加强珠宝首饰产业与文化旅游休闲的融合发展,争取把华东国际珠宝城建设成为国家4A级旅游区,成为国内有影响的集体验、购物于一体的珠宝旅游目的地。
  此项工作由市旅委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三)加强研发设计
  1.加强科研攻关。加快制定和完善珠宝级珍珠品质标准,掌握行业话语权,重点对珍珠加工技术,尤其是新品种珍珠培育技术、绿色养殖技术、保健加工技术等的研发攻关,规划期内实施5只左右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其中2010年实施1-2只。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2.搭建创意平台。加大对珍珠产业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扶持力度,争取创办绍兴珠宝首饰创意设计研究院,培育发展创意设计企业,2010年新培育5家以上。争取定期举办珠宝首饰产业创意博览会、高层次创意设计大赛、创意论坛等活动,积极推进创意产业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分别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3.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珠宝首饰产业创意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组织专题培训讲座,采取“订单式”培养和校企联姻等方式,着力打造一支高技能人才。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四)强化政策支撑
  1.扶持产业投入。鼓励加大产业投入,对珠宝首饰产业设计加工项目,技术、设备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按技术、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5%以内给予资金扶持。
  2.扶持创意研发。凡新设立珠宝首饰创意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企业利润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并免除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创意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规定比例计入管理费用。鼓励国内大院名校和国际知名创意公司来绍设立研发和创意平台,对新设立的珠宝首饰产业研发创意公共平台,根据项目规模和层次可给予200万元以内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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