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推进“廉洁重庆”建设的决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建设“廉洁重庆”,是促进重庆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是建设开放高地和道德高地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在历届市委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一要干事、二要干净”的原则,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整治房地产、司法、惠农资金监管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重庆经济社会步入了科学发展的快车道,越是大发展,越要廉洁作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部署,着力构建与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愿望相统一的政治清明、崇廉诚信的社会环境,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一个廉洁的城市,现就推进“廉洁重庆”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廉洁重庆”建设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为核心,以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路径,以建设廉洁文化为支撑,全面推进,重点整治,建设“公正为民、干净干事、崇廉诚信”的“廉洁重庆”,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促进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廉洁重庆”建设的主要目标。经过4至5年的努力,具有重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步建成,党政机关的廉洁度显著提升,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崇廉诚信的社会风气更加浓厚,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成效的满意度提高到82%以上,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的比例达到91%以上。重点抓好十项工作。
1.规范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资管理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决策、资金管理、项目运作分权制衡体系。在工程建设领域,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由相关市级部门负责项目规划决策管理,相关国有投资集团负责投融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及承建单位负责征地动迁、项目实施,区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参照市级项目完善分权制衡机制。在土地出让领域,由区县政府负责土地征收,市级及各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统一收储土地、回收闲置土地,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及各区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负责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交易,形成“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推行政府主管部门管项目规划、国资监管部门管资产、国有集团企业管建设营运的分权制衡体系。通过建立分权制衡体系,减少权力寻租机会,有效防控腐败风险。
2.深化司法拍卖和执行分权制度改革,促进司法廉洁。将涉诉资产司法拍卖全部纳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电子竞价、互联网竞价方式公开拍卖,防止围标、串标、职业控场。改变“一庭独揽、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将执行权横向划分为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司法评估拍卖权,分别交由审判监督、执行、司法鉴定技术等不同部门负责。完善利益隔离机制,规范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关系,推行任职限制和离任回避制度,禁止离任法官、检察官及其近亲属“隐性代理”。通过建立健全司法廉洁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渗透侵蚀,从源头上铲除“保护伞”滋生的土壤,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