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2011〕27号 2011年12月31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对《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11月2日下发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09〕84号)同时废止。
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加快我省生物产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生物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生物产业是本世纪世界经济中继信息产业之后又一个新的高增长产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物技术及产业的发展,要求把握战略机遇,努力把生物产业培育成高技术领域的支柱产业和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生物技术已进入大规模产业化阶段。现代生物技术是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最具关键性意义的科技创新,正从医药、农业领域向化工、食品、环保、能源等领域渗透和融合,逐渐形成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等一批新兴产业群体。
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加速生物产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当前,生物产业发展正处于成长期,尚未形成由少数跨国公司控制产业发展的垄断格局。世界许多国家都将生物产业作为抢占本世纪国际经济制高点的战略新兴产业,出台支持政策,争夺发展生物产业的制高点。国内先进省市也制定政策措施,推进生物产业的发展,力争在产业发展竞争中抢占先机。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形成了石家庄、安国等有影响的生物医药基地,初步构建起以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主架构的生物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了一批有一定影响的生物医药、生物制造和生物能源企业,开发出一批支撑生物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出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生物产品。截至2008年底,全省规模以上生物产品生产企业达400家左右,销售收入472亿元,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但是,我省生物产业也面临结构性矛盾突出、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外部竞争压力大、机制与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生物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机遇,采取措施,增强发展能力,否则不进则退、慢进亦退,失去战略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