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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意见的通知(2011修订)

  (二)依托沿海经济隆起带和冀中南开放发展,培育壮大一批新兴产业集聚区。秦皇岛、唐山、沧州等沿海地区,要发挥近海临港、基础较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兴海洋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构建沿海新兴产业隆起带。尤其要集中力量建设中日曹妃甸生态工业园,把工业园建设成以节能环保产业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增长的世界典范。冀中南经济区要发挥“京广”、“京九”沿线交通和产业基础优势,强化石家庄的核心和辐射功能,依托邯郸冀南新区、衡水滨湖新区、邢台新区规划建设,在生物、电子信息、卫星导航、通用飞机、太阳能光伏等领域,高标准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园区)。支持石家庄、保定、唐山、燕郊、承德、沧州等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秦皇岛、廊坊、沧州临港、邯郸等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用足用好国家、省支持鼓励政策,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优化布局,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发展,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聚集区。做大做强保定新能源、石家庄生物、邢台太阳能光伏、邯郸新材料、唐山动车组、保定汽车及零部件等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出口基地。到2015年,力争培育形成10个销售收入超500亿元、5个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示范区)、基地。
  (三)以加快培育大型企业集团为抓手,壮大产业集群。鼓励河北钢铁、冀中能源、冀东发展、开滦集团等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发挥管理、营销和投融资主体优势,加快调整资本结构和发展方向,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抓住世界500强产业转移、央企布局调整和南资北移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产业链、产业集群招商和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吸引境内外大型优势企业集团在我省投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涿州基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邯郸基地等合作项目建设,实现以商招商,吸引更多大项目落地建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优势企业、重点项目、大型基地开展协作配套,发展壮大成为行业骨干企业。培育销售收入超500亿元的重点企业8家以上,晶龙、英利、新奥等龙头企业产值力争超1000亿元,成为国际一流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推进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建设
  (一)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推进太阳能光伏电池、风力发电装备、新能源汽车技术与装备、生物技术、半导体照明、卫星导航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工艺创新、成果转化和标准制定。省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使用政府资助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要利用网络等媒体对外发布,加速科技成果的扩散和转移。支持省内企业与科技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创新服务机构作用,推进建设一批产业孵化基地、科技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省科技厅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省教育厅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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